操纵市场非法获利 “北京首放”汪建中罚没2.5亿


发布时间[2008-11-22 09:56:14] 与原文比较正文抽取的效果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21日通报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纵市场案情,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处以等额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一天,证监会还通报了首起咨询机构操纵市场案件,没收武汉新兰德非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的罚款,没收陈杰被证监会依法冻结的股票。

  汪建中案是证监会首次就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个人开出过亿元的罚单。据介绍,证监会于今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

  据调查,汪建中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证监会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汪建中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证监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新兰德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起咨询机构操纵市场案件。

  调查发现,作为全国知名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武汉新兰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新兰德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公众传媒公开推荐相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所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

  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陈杰通过上市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交易操作了37次,武汉新兰德收取咨询费用非法获利735万元。陈杰所控制的账户内非法持有的股票已被证监会依法冻结。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武汉新兰德和陈杰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除没收武汉新兰德违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外,还对朱汉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陈杰被冻结的股票。对朱汉东采取证券市场禁入5年处罚。




中国最快的新闻数据抓取中心,中国最大的新闻数据供给平台,交换连接,免费获取数据.